为维护公共利益,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行为,引导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01年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以来,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建设工作的又一大举措。
2001年以来,中注协组织资产评估业内专家学者在总结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当参考《国际评估准则》和相关国家资产评估准则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划,研究、起草两个基本准则草案。此次发布的两个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在业务和职业道德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提出了基本要求,在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划和准则起草过程中,中注协组织专家学者对有关资产评估基本概念和理论进行了大胆引进和创新。《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不仅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基本要求、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方法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而且针对我国资产评估实践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引进了国际上广为接受的价值类型概念,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明确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在评估报告中对所选用的价值类型进行定义。《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重点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做出了规定。
继两个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中注协将根据评估行业发展的需要和资产评估准则的整体规划,抓紧制定资产评估程序、评估报告、评估工作底稿和企业价值评估等具体准则和指导意见。